隨著暑期來臨,近期區(qū)
公證處迎來了辦理出國公證高峰期,申請人以中小學生為主體。
據了解,未成年人出國需要辦理多項公證,很多家長因為首次接觸,不了解相關流程,又沒有相應指引,忙得焦頭爛額不說,還耽誤了孩子的出國行程。近期,萊山區(qū)公證員就接待了這樣一對母女,王女士想把孩子送到英國留學,根據規(guī)定需要辦理出生公證以及國外監(jiān)護人委托書公證。王女士在去使領館領取簽證前一天才著手辦理公證手續(xù),到了萊山
公證處才知道,原來委托公證須父母雙方簽字才行,可孩子的父親在外地出差,近幾日根本無法趕回,最終孩子的留學計劃泡湯,還承擔了幾萬元的經濟損失。
區(qū)公證處負責人介紹,辦理出國公證,一般須攜帶以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戶口簿);可以證明出生事實的材料(如醫(yī)院出具的出生醫(yī)學證明);父母的身份證明材料、結婚證;照片以及公證處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公證員提醒廣大市民和家長,如果有計劃讓孩子出國游學,至少應提前半個月就開始準備有關材料,這樣遇到難題時就有充裕時間變通解決。單獨一名家長陪同孩子到國外旅行,或者父母都沒時間委托朋友帶孩子出國的,均需辦理上述公證,具體公證手續(xù)應根據不同國家簽證的要求,部分國家公證辦理完成后還須到外事部門辦理認證手續(xù)。遇到王女士這樣一方家長在外地不能及時到場簽署委托書情況,可在外地公證處單獨辦理委托公證,然后通過快遞將公證書郵寄至使用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