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即將來臨,深圳中小學生出境游將迎來高峰。深圳公證機關提醒家長,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如出國游,家長應提早為孩子辦理有關公證,以免耽誤行程。
據(jù)了解,今年6月以來,全市各公證機構辦理的與中小學生出國游有關的公證是平時的兩倍。很多家長反映,因小孩是第一次出國,他們最頭疼的就是辦理公證手續(xù)。
記者昨天從深圳
公證處了解到,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隨團或跟隨父母親赴歐美等國家旅游,必須同時辦理兩類公證:一是未成年人的出生公證;二是辦理一份未成年人家長或監(jiān)護人同意學生出國旅行的聲明書公證。如果是父母一方帶未成年人孩子出國旅游,不出國的一方必須辦理委托書或者同意書公證,證明自己愿意把孩子在某個時段委托給老師或領隊監(jiān)護或是父母的其中一方。
深圳
公證處提醒,由于涉及翻譯等復雜流程,提醒家長提早辦理好公證,以免影響出行時間。
如父母離婚,其中一方帶孩子出國,另一方是否要辦理公證?據(jù)了解,根據(jù)民法通則,即使夫妻離婚,但雙方對未成年子女的監(jiān)護權仍舊有效。歐美等國家駐華使領館在為未成年人辦理簽證時,會要求不隨行的一方父母發(fā)表一份同意另一方攜子女出國旅游聲明書公證,以此證明監(jiān)護人對此事的法律意義上的認可。
記者同時了解到,如父母一方帶未成年子女到國外定居、探親等,國外使館辦理簽證時同樣會要求不隨行的另一方父母出具同意子女隨父親或母親出國的公證。